创业必读:组建初创团队最常见、最致命的10个大

网络推广 2021-07-09 20:32www.dzhlxh.cn网络推广竞价

单个的人是软弱无力的,就像漂流的鲁滨逊一样,只有同别人在一起,他才能完成许多事业。

——叔本华

导言

如果时间回到5-10年前,一个人创业并设立公司,而后在公司的发展过程中逐步引入其他核心团队成员的情况仍是比较普遍的。但是随着创业竞争的加剧、创业节奏的加快、人才争夺的白热化,多位创始人联合创业的现象已成为近期的趋势。且从实践的角度来看,联合创业的成功率远高于个人创业。特别是在竞争白热化、智商情商财商遍地、每个团队都要夺命狂奔的TMT行业,更不可能在公司发展的过程中再慢慢找人。因此,如何在有限的时间内、在有限的人脉圈子内快速组建出一个精简而优秀的创业团队就成了新的挑战。

我们AA投资与大量天使期初创团队接触的过程中,发现了不少初创团队在组建团队中所出现的问题,这些问题将成为企业发展的桎梏甚至企业轰然倒下的直接原因。因此我们把最为常见、最致命的10个大坑列出,希望引起创业者的警醒并对初创团队有所帮助。

下文所用的例子都是我们AA投资团队在与初创团队接触过程中看到的实际案例,很多都非常有戏剧性。其实生活往往比影视剧还要充满戏剧张力,因为生活经常是最优秀的编剧。

一、老大去哪儿了?

柳传志曾经说过:“领军人物好比是阿拉伯数字中的1,有了这个1,带上一个0,它就是10,两个0就是100,三个0是1,000。”这句话很好地概括了公司里老大的重要性。表面来看,每一个初创团队都会有一个名义上的老大(大部分情况下是CEO),这个问题似乎不足为虑。但事实上,初创公司经常出现隐性的老大缺失问题,主要包括狼蚁网站SEO优化三种情况:

1、高管不服管,名义老大没有足够的威信。老大招聘过来的人大多跟老大是旧识,这本身并没有太多问题。然而如果有的团队成员因为种种原因(例如是老大的老领导或老师),自认为比老大的能力高,发自内心地缺乏对CEO的尊重,进而在团队沟通和讨论的过程中有意无意地体现出自我的优越感并散布对老大的不信任,就会给团队管理带来极大的困难和障碍。在这种情况下,就应该明白合伙创业千万不能“中国式合伙”,以太多感情因素和老黄历的自我认知占据了理性因素本该所在的位置。感兴趣的朋友不妨看看俞敏洪最近的发言稿:《俞敏洪自揭创业伤疤,股权分配过程大揭密》,体会一下老俞当初所受的煎熬和各种不容易。

2、公司CEO成为整个公司的对立面,成为公司内部公认的麻烦制造者和公司所有问题的根源。虽然CEO本来就应该对公司的所有问题承担责任,但是如果出现公司“千夫所指”,全部问题都仅仅归咎于CEO的情况,还是很奇葩的。如果说上一种情况还只是公司个别高管不服管束,这种情况就是公司上下都缺乏对CEO的基本敬意。例如,我们投资的几个企业都比较喜欢来自某个公司的技术人员,因为他们工程师的表现都非常好:技术过硬,态度认真。理论上来讲这样的企业应该很有前景才对,为什么大家都到外面寻找机会?后来一问,该公司几乎所有员工众口一词,都说公司的技术氛围很好,但是CEO是典型的各种不靠谱,缺乏创业、管理、凝聚人心的基本能力。缺少一个可以服众的领袖,这个企业的分崩离析只是个时间问题。

3、权分两半,两人联合创业、各管一摊。能撑起摊子创业的人必然都是比较有想法和强势的人,那么假如有两个这样的人在一起共同创业,各管一摊会怎样?俗话说,一山难容二虎,两个同样强势和同样能干的人往往难以做到长期合作与和谐共处。笔者曾经投资过两个牛人联合创业的公司,两人在公司内的股份差不多大,权力结构方面也过于平等。这俩牛人一起发力,三年就把公司做到了能在纳斯达克上市的规模,而后因为一点挫折,两人开始互相抱怨、互掐,最终结果可想而知……如果有时光机器,那么笔者一定会回到两人开始创业的初期,告诉他们:平均不可能永远都是最优的解决方案,一个公司还是需要一个绝对的领导者的。

二、股份结构太过分散、平均

在个人主导创业的时代,创始人个人持有融资之前公司80%以上股份的情况并不罕见。但是随着联合创业成为了主流,公司股份需要在多个团队成员间进行分配,CEO的股份占比显著降低。近期我们AA投资看到的项目中,部分CEO融资之前的股份比例甚至不到35%。

事实上,从一个中长期的角度来看,过于分散、平均的股权结构对公司可能是隐忧,乃至于成为公司发展道路上的一个“暗雷”。我们AA投资建议:融资之前,CEO的股份最好不低于60%。这样经过天使融资后,CEO还能持有公司50%以上的股份比例(细心的读者可以反推出来,天使轮稀释的股份通常不超过20%,所以天使投资是很苦逼的生意)。

初创团队中必须推选出明确的领导人(CEO)来做绝对的大股东。如果创业初期,大家的贡献和条件相差不大,建议CEO通过个人向公司注资的方式获得更高的股权。股份上的明显优势对于CEO树立在团队内部的影响力和话语权也是很有帮助的。但与此同时,CEO也不能持有过高的股份比例,需要为创始团队留出股份,也为员工和后续核心成员留出期权的空间。

三、没有提前制定好游戏规则和退出协定

为什么有的企业会“哥们式合伙,仇人式散伙”?

合伙创业的时候,大多是因为惺惺相惜、理念相同;而分道扬镳的原因却可以有很多:有人承诺带来订单和资源,拿到股份后就不见人影;有人不适应创业的生活,时间不长就退出接着回归朝九晚五的上班生活去了;有人说得天花乱坠,却一开始动手就被打回原形;还有人虽然能力很强,却无法和团队和谐相处。

为了在出现这种窘境时尽可能地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创业之前一定要丑话说在前面,提前签好退出协议,明确不同退出情况下的股份处理和转让相关条款、机制。如果创业之前顾及“兄弟”情面,没有明确规定出现问题后的应对和调整机制,一旦不利情况发生,公司和剩余股东将陷于被动的境地之中。这就好比结婚前大家先签好了离婚协议,听起来很伤感情,但可能是对彼此最好的保护。

四、团队背景过于接近

团队内部讨论的时候,如果两个人的意见总是一致,说明其中至少有一个人是多余的、可以去掉。然而在组建初创团队的时候,不少人却往往忘记了这一点,组建团队的时候,一味地根据喜好和认同感吸纳团队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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