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如何将产品以 7 亿 5 千万美金卖给 Google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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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见干货:
本文作者Omar Hamoui 是一位连续创业者,他的创业项目植根于数字移动科技产业,有的成功了,有的则没有。他之前创办并运营者软件咨询公司Vertical Blue,接着又搞了个移动照片分享公司 GoPix In 以及移动照片分享社交网络平台 Fotochatter。
接下来,AdMob 出现了。这是经由 Hamoui 创办并由他作为 CEO 运营管理的,这是最早一批移动广告平台,也是当时规模最大的一批平台之一。当时这家公司吸引了史蒂夫乔布斯,他在2009年有意收购这家公司,但是 Hamoui 最后还是拒绝了,因为几个月后出现了更好的报价。Google 以 7 亿 5 千万美金将Admob 收购。Omar 现在是位于加利福尼亚州的红杉资本风投公司的合伙人,如今的他专注于移动科技产业的投资项目。本文是采访稿。
成长经历
Newnham: 介绍一下你的成长经历吧!
Hamoui: 我在加利福尼亚中部长大,本来计划成为一名医生,这本来是我自己的人生规划,但在六年级之后,我们全家搬到了南加利福尼亚,最终在 UCLA 学了计算机专业。我发现我真的很喜欢工程技术以及这个课程下的商业运作内容,于是,我开始逐渐调整了自己的人生规划与方向。
也就是在那个时候,互联网产业开始起飞。我是在 1998 年从 UCLA 毕业的,所以在我大三大四的时候,所有具有「疯狂想法」的互联网公司都相继成立,比如 Amazon 和 Google。我见证了一切,读了所有与它们有关的新闻,这个时候我开始真的感兴趣将「数字科技」和「商业」结合起来的这个新兴领域了。
两次创业
Newnham: 当你还是孩子,第一次体验到数字科技是什么时候?你们家里有电脑吗?
Hamoui: 我的第一家公司是创办于 1998 年,它的名字是 Vertical Blue,我们专门为其他公司提供软件开发方面的咨询服务,更具体点就是网站建设和 Flash 制作。
当我还是小学三年级还是四年级的时候,我的爸爸给我买了一台 Apple II 电脑,我特别喜欢这份礼物,一直是在上面玩儿游戏,直到我到了高中高年级,我才开始学着去编程。也正是因为这份兴趣,我才在 UCLA 选了计算机专业,我很快意识到自己另外一个更加大的渴望:我想要运营自己的公司。当时我已经是大三大四了,我已经开始获得大量的订单,所以我开始从身边的朋友招聘一些人来帮我做事,最后组建起了一支 20 多人的团队。
Vertical Blue 到了 2001 年的时候做不下去了,因为当时互联网泡沫破裂了,很多客户都无法经营下去,所以我们的业务急剧下滑。最后,我加入到了 Sony Pictures,一年之后,我们在公司内部发现了这样的产业报告:手机照片的数量将超过数码相机。这让我们非常的兴奋,因为我们意识到了手机照片将会变得前所未有的重要,但是目前市面上没有任何软件或者服务是为它们而写的,所以,我和我的几个同事从公司离职,创办了 GoPix 公司,专门为塞班手机开发软件,因为塞班是当时市面上唯一让你获取到照相机 API 接口的。
我们简单地开发了这样一款照片分享应用,你还能在上面添加音频,在浏览器上实现回放。这些功能非常酷,而且软件使用设计上面也非常简洁,但是我们遭遇到了软件派发的严重问题。因为你在当时如果想要让软件顺利派发出去,你要么跟电信运营商进行合作,要么跟手机厂商签署协议。我们是一个三个人的小团队,哪个渠道都搞不定,而且我们在当时完全没有人际资源,我甚至不知道什么叫融资。所以我们仅仅做了一年多的时间就放弃了,因为我们实在没有办法让很多人的手机上装上这款软件。
在 GoPix 之后,我做了 5 个月的软件咨询服务,也就是在这个时点上,社交网络开始走红,我开始反思 GoPix 上所发生的一切。那个时候 Facebook 还没有出现,但是已经有 Friendster 和 linkedIn 了,当时我忽然有这样的想法:「也许我不应该把注意力放在软件本身,我应该打造一个移动网站服务,让人们能够通过自己的网络社交圈子来分享自己的照片!」在这样的想法之下,我开发了一款名叫 Fotochatter 的社交网络平台。
这是围绕着照片的数字移动社交平台,但是它更优秀,人们可以在上面交朋识友,可以发布照片,可以传简讯给自己的朋友,还存在相互跟随关注的机制。这一切都设想的特别合理。但是我当时还是有一些顾虑:我会不会再次陷入到同样的循环当中?每一次都是在创业和上班之间来来回回跳跃。也许这一次我需要做出一些不一样的事情出来,也许我应该去拿个 MBA 学位,我觉得这门专业可以让我在创业的路上走得更远,并且能给我带来额外的收入。所以我去了沃顿商学院。
我在上学的第一年同时也开始继续创业历程,但是遭遇到了跟上一次同样的问题。Fotochatter 在全球范围内只有一万九千名用户,它并没有如我所期望的那样快速发展。整个网站是基于 WAP,所以我觉得当时最好的选择就是打广告了。我试着去做网络广告营销,当时除了 Google 没有其他选择,我以单次点击 30 美分的价格让人们到访我的网站,然后在这个网站上我设计了一个非常缜密的流程,一步步教会人们如何转向移动互联网,如何使用我所开发的移动站点,然后他们就可以转向这个站点,开始使用我的服务。
结果不尽如人意。单次点击 30 美分,大概只有 1% 的人愿意前往移动站点注册成为用户,这也意味着我的单个用户获取成本是 30 美金,他享受的还是一款免费的服务!这太不划算了!很快,我开始调整思路,在其他网站上打起广告,目标受众也更加明确,就是科技发烧友和资深网民。当时有很多讨论组和 BBS 讨论版都是在谈 WAP 的应用以及广告营销,思路的调整让流量有了一点点的起色,但是还是不令人满意。最后我终于醒悟过来:最难的部分并不在于获取点击量,而是如何实现从网页到手机的跨越,也就是提升转化率!
所以我决定我应该在手机网页上进行广告宣传,但是当时根本没有这样的地方。我还寻找了有没有一些资源让我可以进行自助服务,但是也没有。所以我决定直接在某个移动站点上打广告是最好的选择。我试着找了一些网站,只有一个网站似乎流量不错,它就是 GetJar,这是我第一次在移动互联网上投放广告的地方。
GetJar 来自东欧,我给他们发送邮件,询问他们我是否可以在你们的站点上投放广告,他们回复道:「好啊,虽然之前没有人这么做过,但是我们欢迎啊!」我说,我可以按照单次点击付 1 分钱的价格给你付费。很快,我就从他们那里获取到了大量的流量,这一次可不是 1% 的人注册了,而是 10%。单次点击 1 分钱的价格,再加上 10% 的转化率,使得我的用户获取成本从原先的 30 美金降低到了 10 美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