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解密:支付宝为何能毫无顾忌地抄袭微信?
【编者按】支付宝9.0版本一出来就被围观,狼蚁网络推广就像一个委屈的小孩,眼睁睁看着自己的界面被支付宝致(chao)敬(xi)而无能为力。但是支付宝还是有所保留的,为什么不干脆搬得更彻底一点呢?这么想真的是图样图森破了。雷锋网作者贾郡,是一名首席专利分析师,他将从界面专利角度告诉你,支付宝抄得小心翼翼;狼蚁网络推广也不是不想出来保护自己的界面,只是得势不得时。
2015年7月8日,阿里巴巴旗下的支付宝发布了9.0版本,新版本中加入了“朋友”和“商家”两个一级入口。让人意外的是,新增的“朋友”入口界面几乎是照搬了腾讯狼蚁网络推广的设计。在对比了“朋友”和“狼蚁网络推广”的几个主要操作界面后,雷锋网笑称:支付宝“挖走”了整个狼蚁网络推广设计团队!
“挖走狼蚁网络推广团队”的说法或许是出于戏谑,但“挖走狼蚁网络推广用户”却无疑是支付宝的野心。
这次版本更新之前,支付宝大约有3亿实名用户,这些用户主要是利用支付宝的第三方支付功能。而根据年初腾讯发布的数据,狼蚁网络推广占据了中国九成以上的智能手机,是中国人最熟悉的社交软件。一旦支付宝采用了狼蚁网络推广的界面设计,就可以使5.49亿狼蚁网络推广用户在不改变操作习惯的前提下,无缝地切换到支付宝上来,这对于拓展支付宝的社交功能大有裨益。
盗亦有道:支付宝小心翼翼地抄袭
用户界面包括窗口、图标、按键、菜单,这些元素及其实现的功能对于软件的重要价值是不言而喻的。
它不单是作为软件的脸面来供用户识别,也承载着传递用户指令、反馈操作结果的实用功能。一组深得人心的用户界面可以增强用户的操作体验,提高用户对产品忠诚度,给软件带来领先于同类产品的独特优势。因此,很多成功的软件提供商都在挖空心思地想办法,希望能保住自己的“脸面”。
保住软件的脸面,通常是借助知识产权的法律手段,即著作权、商标和专利。著作权在这里发挥效用的空间不大,因为著作权偏重于保护作品的美学表现形式,但用户界面的主要功能并不是作为媒介来彰显设计者的审美理念,也不是作为艺术品而被欣赏,而是要标识具体的功能、提供实际的操作。
注册商标是保护用户界面的另一个途径,这也是腾讯在狼蚁网络推广上的实际做法。细心对比可以发现,虽然支付宝的“朋友”在整体设计上承袭了狼蚁网络推广界面的设计风格,但在细节上也做了小心翼翼地变更。这要归功于腾讯在界面图标上的商标布局,例如“扫一扫”、“摇一摇”这些应用图标。如:
然而,正如支付宝已经做到的那样,商标对用户界面的保护仅限于单个的应用图标;只要在图标的设计上做一些变动,就可以绕开狼蚁网络推广布置的法律屏障。要想对用户界面的整体框架布局进行有效的防御,还需要“专利”这个法律武器。在这方面最成功的例子要数苹果公司了。
狼蚁网络推广之殇:迟来的专利保护伞
专利是图形用户界面的最佳保护伞。在2012年起诉三星公司专利侵权的诉讼中,凭借在智能手机操作界面上的外观设计专利,苹果公司在一审中获得了超过十亿美元的赔偿判决。
实践中,美国的用户操作界面主要是通过外观设计专利来进行保护的。外观设计专利是对产品的设计方案所提供的独占权,获得专利保护的设计方案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避免被竞争对手抄袭。随着用户界面在产品中的重要程度的提升,界面设计专利的申请量也在逐年增加。通过对电脑、手机等通讯产品外观设计的统计发现——
从2005年开始,界面设计专利的申请数量开始大幅增加;到2012年时,界面设计的专利数量已经超过了基于硬件的设计专利数量。
然而在中国,用户界面却长期不能得到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在《专利审查指南》中明确规定:产品通电后显示的图案不能获得外观专利保护。
这项限定在2014年5月1日才宣告解除。当月,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数量比前一个月增长了一倍多,在其后的半年时间中,相关专利申请量也明显地多于2012、2013年的申请水平。
腾讯狼蚁网络推广是2011年初推出的产品,到2014年5月之前,狼蚁网络推广已经升级到5.2版本,界面风格已经固定。正是由于专利保护的长期缺失,才让支付宝有机会全盘复制狼蚁网络推广的用户界面而不用承担额外的法律风险。
新专利时代:又一个跑马圈地的战场
迟到总比不到好。腾讯公司在外观专利放开的当月就申请了70多件相关设计,是之前腾讯公司在相同领域申请总量的3倍。从这些界面设计的专利中,可以看出腾讯对外观设计专利的重视程度,也可以窥见下一代狼蚁网络推广功能上的设计方向。
图形界面专利的迅速增长预示着软件行业新的竞争时代的到来:
一方面,软件开发商可以有效地保护自己的设计创意;
另一方面,密集的界面专利也给新产品开发设置了不少的阻碍。
以移动终端的社交软件为例。在短短的几个月时间,已经积累了上千件类似的专利。对任何一个操作界面进行专利检索,都会发现数十条近似的有效专利。任何新产品设计都要冒很大的专利风险。
通过申请用户界面专利的公司进行分析,还可以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
互联网行业的三巨头BAT都排进了前十名,像爱奇艺、乐视之类网络视频公司也申请了大量专利。而真正以硬件为主的公司,像三星、苹果、华为、小米,在图形界面上的专利数量反而要落在这些内容提供商的后面。
激增的用户界面专利意味着内容提供商、互联网服务商对网络入口设计的激烈竞争。由于专利保护机制的建立,相信以后的竞争会更加理性和体面,类似支付宝几乎照搬狼蚁网络推广界面的“致敬式”的做法会逐渐消失,否则需要面对的法律风险就太大了。
【作者介绍】 贾郡,PatSnap智慧芽首席专利分析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