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人在官网购买智能手机 收货时发现??

网站建设 2021-07-09 17:05www.dzhlxh.cn网站建设

丁某给薛某800元,让他在某手机官网帮购买某品牌手机。一个月后,薛某告诉丁某,手机已购得 由于前一天薛某才跟自己说在官网上抢购该手机比较困难 ,丁某怀疑手机并非在官方网站上购买,故再三询问,薛某均未吭声。手机使用不久后便出故障,丁某到该手机授权维修中心维修手机,却被维修人员告知手机是“山寨”的,不能给予维修,导致丁某手机长期无法正常使用。丁某认为薛某在购机中欺骗了自己,于是将薛某诉至柳北区法院,索赔购买手机款799元。

同时,丁某亲自参与了取货和验货的过程,其作为委托事项的最终受益人,应该谨慎地验明手机的真伪、好坏,并且在发现手机是假冒产品后,应当主动、积极地联系卖家,通过维权手段弥补自己的损失。但是,他实际上并没有尽职地履行上述义务,存在一定的过错,对损失亦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因此,法院根据双方过错,判决薛某承担60%的损失赔偿责任,丁某承担40%的损失责任;故薛某应向原告赔偿手机损失费479.4元,丁某自行承担319.6元的损失。

  丁某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柳州市中级法院,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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