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为1对父子生3孩 检方:案发时其性防卫能力削
(原标题:14岁少女失踪6年为一对父子生下3孩子 “公公”涉嫌强奸)
在失踪的6年里,河南驻马店少女小沫(化名)不仅为“丈夫”生下一对龙凤胎,还为“公公”生下一个儿子。在这场既没有登记结婚,也没有举办婚礼的畸形“婚姻”背后,失踪时仅14岁的小沫成了一起强奸案的受害人。日前,河南驻马店市驿城区检察院以涉嫌强奸罪对小沫的“公公”提起公诉。据了解,检方认定受害少女患精神发育迟滞,性防卫能力削弱。
少女被男子带回家做儿媳 却为“公公”生下一子
据小沫的母亲李艾玲(化名)介绍,小沫在2012年5月前后与哥哥发生争吵后离家,此后再没音讯。事发时,李艾玲因触犯法律正在河南新乡的女子监狱服刑。2016年7月,李艾玲出狱并获知女儿失踪后才向公安机关报警。
2018年1月下旬,李艾玲在驻马店市某小区贴传单时,意外发现了女儿小沫。她向华商报记者回忆称,那时,小沫已经然不出她了,她拦住小沫,母女二人相视许久小沫才缓缓喊出一声“妈”。
李艾玲说,找到小沫后,她本想带女儿回家,但小沫却不愿离开,“她在口中不断重复着‘孩子’,这时候我才知道她已经有了孩子了。”
李艾玲很快报了警,并在派出所见到了小沫的三个孩子。然而,让她没有想到的是,这三个孩子后经亲自鉴定,警方确认小沫的大儿子是她与一名60多岁男子郑某敏所生,另有一对龙凤胎系小沫与郑某敏的儿子郑某牛所生。
小沫在与哥哥争吵离家后究竟经历了什么,她又是如何到了郑家?小沫的代理律师赵良善介绍,亲子鉴定结果出来之后,警方很快将郑某敏刑事拘留,案件经过3个多月调查,驻马店市公安局雪松分局曾于2019年2月1日形成了一份起诉意见书,并将案件移送驿城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民警调查发现,小沫从家中出走后,在路边遇到了郑某敏,对方想让小沫给他儿子郑某牛当媳妇,就用三轮车将小沫带回了家,并在当天晚上安排小沫与郑某牛住在了一起。”赵良善说,奇怪的是,小沫被郑某敏以“儿媳”身份带回了家,却在两年多以后为郑某敏生下了一个儿子。
赵良善说,公安雪松分局在2019年2月1日作出的起诉意见书中曾认定,郑某敏将小沫诱骗至其出租屋后,安排小沫与其子郑某牛同居,而他自己却在2014年1月利用小沫智力低下、精神状态异常与小沫发生了性关系。
“公公”涉嫌强奸被提起公诉 其儿子被另案处理
实际上,小沫的家人从始至终都不认可这场“婚姻”,李艾玲告诉华商报记者,郑某敏将小沫带回家后,既没有设法寻找小沫的家人,也没有为郑某牛和小沫办理结婚登记,甚至连一场婚礼也没有,“在他家生活6年生了三个孩子,孩子的父亲却分别是郑家父子,这让我们无法接受。”
赵良善说,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等情况在警方的讯问笔录中确实有所体现,小沫的家人认为,这场“婚姻”背后,更多的是刑事犯罪,“雪松分局在2018年11月对案件刑事立案,经过一次补侦后,目前,驿城区检察院已经对郑某敏提起公诉,案件已进入移送驿城区法院,正式进入审判程序。小沫的母亲在6月24日收到了起诉书。”
赵良善介绍,驿城区检察院经审查查明,2012年5月1日前后,小沫与哥哥发生争吵离家后,在路边遇到了骑三轮车拉客的郑某敏,郑某敏见小沫智力低下,精神状态异常,便将其带回出租房,安排小沫与其子郑某牛同居。2014年1月,郑某敏与小沫发生性关系,2014年11月,小沫生下一名男婴,经鉴定该男婴的生物学父亲为郑某敏。2016年8月,小沫又生下一对双胞胎,经鉴定这两个孩子的生物学父亲为郑某牛。小沫案发时患精神发育迟滞,性防卫能力削弱。
据赵良善介绍,驿城区检察院认为,郑某敏利用小沫智力低下,侵害小沫的性自主权,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应当以强奸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郑某敏的儿子郑某牛已被另案处理。
针对这一情况,赵良善告诉记者,郑某牛另案处理决定,极大可能是因为郑某牛患有精神疾病,家属对其是否具备刑事责任能力曾提出异议,仍需进一步鉴定,他此前已提出了重新鉴定申请,要求雪松公安分局对郑某牛的精神状况重新鉴定,确保案件公平、公正审理。
赵良善说,下一步他将代理小沫向驿城区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赔偿小沫因治疗精神分裂病产生的各项费用,“应小沫母亲的请求,我们还会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具体的事实和理由将载于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