尔冬升人缘太好,继梁朝伟、舒淇之后,又一位明星为他的新片《我是路人甲》撰文。这一次,是林青霞。
林青霞在《明报月刊》发表随笔,回顾自己初入行的时代。一出道就是主角的她未曾有过“路人甲”时期,连“路人甲”都没在她的视线范围里,“真的很少有时间跟群众演员谈话,更体会不到他们的艰难”。女孩子面临的各种“潜规则”,她也没遇到,不过是一听说要演性感戏就落荒而逃,“一生都是自由演员,电影同时拍好几部,都是一个人应付,选剧本、见导演、签约都自己来,就这样误打误撞,边走边唱,最后全身而退”。
如果这是一场作文比赛,那么梁朝伟、舒淇和林青霞三篇文章中,当推举重若轻、有笑有泪的梁朝伟那篇《听见流星的声音》为首,不过要比“参赛选手”的分量,那还是退隐江湖多年的林青霞为重。其实从传播效果而言,“明星写影评”这桩新鲜事,已经随着参与者越来越多而呈现边际效应递减,但既然林青霞愿意沾染红尘,顺势推广一下不过是举手之劳,又何乐而不为呢?
这两年中国电影市场爆发式发展后,上映影片越来越多,如何在同档期众多影片中脱颖而出,使得前期营销造势成为宣发过程中越来越重要的一环,影片讯息渗透到范围多广的人群,就能抢下影院多少比例的排片,拿下首周末多高的票房。这直接决定了该片能否打响第一枪,至于中后期票房,更多基于口碑,宣传能影响的空间已经不大了。
从早年的宣传到如今的营销,用词的不同,显示传播信息的方式已从单向转为双向甚至多向。从营销角度而言,砸明星是最为直观普通的手法了,最近流行的则是砸 IP——除了热门IP的粉丝本身就是潜在观众外,更在于IP项目自带话题,轻轻松松就能上话题榜,省下好大一笔营销费用。可对于《我是路人甲》这样既非 IP又无明星的影片,IP牌是怎么都行不通了,明星牌倒还可以派上点用场。于是,从张静初、袁咏仪等明星的客串,到周迅录制预告片、黄渤配音,再到如今梁朝伟、舒淇、林青霞竞写影评,这条营销思路清晰且贯穿始终,不但一展导演尔冬升在演艺圈人脉之广、人缘之好,更由这些明星自身的经历带你一窥演艺圈冰山一角,从而呼应影片主题——广告植入得相当巧妙。
影视行业对于营销的需求已经催生出一大批专业娱乐营销公司,事实上,很多你热议过的话题(如最近的 《盗墓笔记》 被吐槽成“护墓笔记”),都是经由营销公司策划包装而推送出炉的。在这个社交网络时代,高段位的营销仿佛春风化雨,你主动为其转发、点赞、大发议论,根本不自知已转化为营销公司的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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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作者:朱美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