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容跨境电商综试区,跨境电商监管过渡期政策
跨境电商新政迎来新变故。9月20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了国务院常务会议,李克强在会议中指出,以跨境电商发展为突破口,推动国际贸易自由化、便利化和业态创新,对加快转变外贸发展方式、增强综合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除此之外,国务院批准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两年多来,实验区出口规模快速增长,下一步,我国将在一批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城市建设新的综合试验区,推动跨境电商在更大范围发展。而且,会议还决定,将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过渡期政策延长一年至2018年底,加快完善相关制度。
资料显示,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是我国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性质的先行先试的城市区域,旨在跨境电子商务交易、支付、物流、通关、退税、结汇等环节的技术标准、业务流程、监管模式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先行先试,打造跨境电子商务完整的产业链和生态链,逐步形成一套适应和引领全球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管理制度和规则。
据悉,当前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已经推广到广州、青岛、大连等全国13个城市。除此之外,据商务部统计,今年上半年,13个跨境电商综试区进出口的规模超过1000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了一倍以上。其中,B2B占比达到了六成,跨境电商进出口已经成为我国外贸发展新的增长点。
另外,会议指出,国务院批准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两年多来,相关地区在技术标准、业务流程、监管模式等方面先行先试,形成了一系列好经验、好做法,综合试验区进出口规模快速增长。跨境电子商务模式正成为我国对外贸易增长的新引擎。值得注意的是,据商务部预测,2018年我国跨境电商进出口总体交易规模将达到8.8万亿元。
《电商报》记者了解到,2016年5月份,我国出台了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有关监管要求过渡期政策。2016年11月份,过渡期进一步延长至2017年底。而如今,又将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过渡期政策延长一年至2018年底。
值得一提的是,会议指出,下一步,要在全国复制推广跨境电商线上综合服务和线下产业园区“两平台”及信息共享、金融服务、智能物流、风险防控等监管和服务“六体系”等成熟做法,积极探索新经验,在制定跨境电商国际标准中发挥更大作用。还要再选择一批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城市建设新的综合试验区,推动跨境电商在更大范围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