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通一达”上市竞赛“白热化” 加盟制背后的
近日,中通快递公布招股说明书,标志着中通快递在美国上市的进程进入最后冲刺阶段,随着中通快递公告纽交所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作为国内加盟制快递企业代表的“三通一达”均已提出上市计划。除中通单独赴美上市外,圆通、申通和韵达均拟通过借壳的方式登陆A股。
业内人士认为,快递行业的“上市大战”,说明快递行业的竞争已经由低价竞争蔓延到资本层面,基于行业的基础设施建设及资本运作需求,先登陆资本市场,将取得领先于竞争对手的先行者优势,有机会与其他企业拉开差距。
除了上市地点的不同,虽然“三通一达”同属于加盟制,但通过对相关公开资料的比对,发现由于各家对“派送费”的不同结算模式,导致各家的毛利率差异很大。
一、快递业的“上市大战”
从上市进度来看,圆通的脚步最快,其借壳大杨创世的方案已获得证监会的核准批文,并已完成标的资产过户,顺利登陆A股市场成为快递行业第一股,而申通、韵达均拟通过借壳登陆深交所,相关方案均处于证监会审核之中,预计很快也将正式登陆资本市场。
从上市地点来看,圆通选择登陆上交所,申通、韵达选择了深交所,而中通拟于美国纽交所完成上市,不同的资本市场对于公司上市的要求、流程各不相同,也会对未来资本市场运作产生不同的影响。
选择在中国还是美国上市,另一个显著的区别就是估值,中国企业在本土上市,本土投资者对企业的服务和产品有着直观地感受,可以获得的认知度较选择在美国上市会更高,更容易被投资者了解和熟悉,并得到投资者认同——这也会显著地体现在投资者对企业的估值中,中国企业在A股市场能有较高的市盈率,这也是近几年来为数不少的美国上市的中概股选择“回归”A股的原因。
而中通的主要业务均在中国大陆,为何要到美国上市,有业内人士认为,这与其股权结构有着很大关系,中通很早就进行了融资,引入了红杉、华平、高瓴等美元基金,而根据我国《邮政法》、《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外商不得投资经营信件的国内快递业务,因此其国内上市可能将遇到法律合规风险,同时纽交所作为成熟的资本市场,其上市时间较快,相信这也是中通选择美国上市的主要原因之一。
二、“三通一达”的市场地位
“三通一达”是国内公认的加盟制快递企业龙头,根据公开披露信息,我国2015年快递业务总量为206.7亿件,“三通一达”2015年合计完成快递业务量106.8忆件,市场占有率超过50%。“三通一达”的业务运营模式基本一致,市场地位及业务规模也较为接近。
但业内人士表示,几家企业在发展中还是各具特色,存在一定差别,圆通、中通的中转业务直营化程度较高,已基本建立了覆盖主要经营区域的直营转运中心网络,而申通转运中心则有较多由加盟商运营,根据其公开披露信息,目前申通在北京、广州等一线城市,以及武汉、长沙、郑州、西安等中西部省会城市还未建立直营的转运中心;韵达虽然在业务量方面与申通、圆通、中通存在差距,但其通过侧重于大件包裹等差异化竞争策略跻身行业第一梯队。
巧合的是,“三通一达”不仅“不约而同”的选择在2016年登陆资本市场,申通、圆通、韵达的重组估值和利润承诺也非常接近,但如果对各家的财务数据进行进一步分析会发现,其营业收入、毛利率等核心财务指标却大相径庭,圆通、申通、中通、韵达2015年业务量分别为30.3亿件、25.7亿件、29.5亿件和21.3亿件,而营业收入则分别为120.96亿元、77.11亿元、60.86亿元和50.53亿元,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13.42%、16.32%、34.30%和30.91%,上述差异令不少投资者纷纷表示不解。
对此差异形成的原因,业内人士表示,“三通一达”间的盈利能力不会存在如此大的偏差,上述差异主要是由于加盟制快递行业的业务链条较长,涉及的收入及成本费用类型均较为繁杂,各家公司在会计处理中对收入、成本、费用等科目归集会存在差异,申通、圆通将更多的收入和支出直接计入到了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中,导致其收入、成本均大幅高于另外两家,毛利率水平则相对较低,其中最为显著的差异是各家对“派送费”的不同处理模式。
三、各自的商业逻辑
在加盟制快递企业经营模式下,快件分别由寄件方和收件方所在地加盟商分别负责揽收和派送,而快递费用一般是由寄件方直接支付给揽件加盟商,因此揽件加盟商需要向速递总部支付面单费、中转费等费用,同时需要向派件加盟商支付派送费。对于上述派送费,申通、圆通分别计入了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而中通、韵达则是采取了相关款项在公司体外循环的模式,派送费并不在其财务数据中体现。按照申通、圆通披露的单票派送费金额测算,中通及韵达2015年的派送费规模预计约为41亿元和30亿元。
在加盟制快递服务网络中,快件的派送是快递服务链条的重要环节,派送费的处理也是业务运营的核心要点之一,上述两种处理模式看似是各家公司自身的商业选择并无可厚非,但据业内人士透露,不同的处理模式实则暗藏玄机,中通、韵达所采取的模式其实并不符合加盟制快递企业的商业逻辑和业务实质。
一方面,从合作模式角度,加盟制快递企业采取“核心企业+加盟网点”的模式,业务流、快件流、资金流、信息流均通过速递总部实现衔接,加盟商之间并不会发生直接的业务往来,彼此间也不会签订服务合同,揽件与派件加盟商的衔接实质上是根据包裹寄送的路径通过核心企业信息系统实现自动匹配;另一方面,核心企业实际上不仅仅只是发挥资金结算平台的作用,而是对揽收、中转、运输、派送整个过程进行全面管理,快递派送和派送费的收支作为业务链条的核心组成部分,难以脱离核心企业管理而独立运行,派送费金额也是由核心企业根据市场发展情况进行调整以平衡全网利益。
此外,从货物流向和受托责任的角度,快件从揽件加盟商转移给核心企业,意味着核心企业受托(委托方为揽件方)完成后续环节的快递中转派送,同样,快件从核心企业交给派件加盟商时,是由派件加盟商受托(委托方为核心企业)完成后续环节的快递派送,在每一个阶段,与快递相关的风险和报酬均由前一道环节转移给下一道环节,均属于服务的提供与采购关系。
因此,申通、圆通所采取的派送费计入收入成本的模式有利于核心企业对加盟商的管控,资金、票据的流转以及账务处理都更为规范,那中通与韵达为什么选择由体外结算的模式呢?
四、不同结算模式的背后
据了解,上述处理模式很可能是其为了规避税务风险而采取的权宜之计。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要求自2014年1月1日起,包括公路运输在内的相关行业按照修订后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行“营改增”的税收政策,快递收派服务适用现代服务业-物流辅助项目6%的增值税率。
从增值税的增值链路机制角度,申通和圆通的做法体现了资金流、货流和票据流合一机制,上下游链路之间资金环节清晰,各主体税赋责任界定清楚,而核心企业在税收征管环节过程中承担了重要的社会和法律责任;而中通和韵达的做法下,资金流与货流不统一,增值链路不清晰,税收征管效率也显著低于于申通和圆通。
以加盟商数量为3000个为例,申通和圆通的做法最多只需开具6000次发票(即3000+3000),中通和韵达的做法理论上可能需要开具9000000次(即3000*3000),而实际操作中加盟商之间基本上相互间不会开具增值税票,对税务监管带来极大挑战,容易导致税源的流失,同时也使得从全网角度来看中通和韵达少缴税款。由此可以看出,申通和圆通的派送费处理模式显然更为规范和合理,有利于快递公司对加盟商的管控和行业的长远发展,但也导致其全网的税务成本和运营成本要显著高于中通、韵达,从公开披露的报表看,申通和圆通2015年派送费收入分别为39.3亿元和42.4亿元,按照6%的增值税率计算,也就意味着其加盟商网络多承担税费金额分别约为2.4亿元和2.5亿元,为了保持服务网络的稳定性和竞争力,加盟商的上述税务成本最终也是由申通及圆通通过调整与加盟商间结算价格等方式承担,从而一定程度上折损了总部的盈利能力。
五、资本市场下行业竞争何去何从
业务人士认为,加盟制快递企业属于新兴行业的创新业务模式,对于派送费的账务处理和税务处理目前并无明确法律法规规定。
“尽管中通和韵达将派送费收支置于自身法律主体之外,但由于加盟商之间直接支付款项并开票并无服务合同和真实商业合作背景的支持,且从业务运营角度派送费收支纳入核心企业增值税流转链条之内更为合理,因此其处理模式能否规避税务风险并不乐观”上述人士表示。
2016年是快递企业上市元年,同时也意味着快递行业的发展将插上资本的翅膀,行业的竞争格局也将发生升级与转换,除了传统的产品价格、服务网络、服务质量等竞争手段,资本运作能力及资源整合能力将成为未来行业竞争的战略高点。
作为超快速发展的行业,在发展过程中各家百花齐放、自由竞争的状态有利于企业发展、市场发展,有利于对消费者的服务,这在行业发展初期是可能的,但随着行业龙头逐渐提出上市计划、登陆资本市场接受投资者检验,后续发展更多倚靠资本力量,未来就将接受更加严格的监管资本市场监管和投资者的质询。
目前,国内快递行业登陆资本市场的大幕已经开启,在未来的竞争中究竟谁是最后的赢家,还需时间给我们最终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