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产品净值化转型路口:监管是否支持打破“

站长资源 2021-07-09 10:40www.dzhlxh.cnseo优化

银行理财正在发生深刻的变化。

“改变不在资产端,而在产品端。”天津银行资产管理部负责人刘刚领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一再强调。

其所指“改变”的背景,其一是银行理财资产负债期限严重错配,比如,投资的债券久期为2年,而发行的理财产品期限在3个月以下;其二是资产负债收益差缩小,乃至收益倒挂,比如投资债券收益才3.5%,发行理财产品的收益却达到4%。

包括银行在内的资产管理机构,已经使出“洪荒之力”保障投资收益,更大的改变空间体现在产品端创新,即刘刚领所言“提高现金管理类、净值型理财产品的比重”,让发行端的收益能够贴合投资端降下来。

但众所周知,在市场上吃螃蟹的人往往要承担由于收益未及投资人预期,导致理财客户流失的风险。这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市场对于国有大行和股份行的产品净值化转型寄予了更大期望。

不过眼下,刚兑能否被打破,推出更多的净值型产品,更多取决于监管对于银行理财的定位。明确来说,银行表外理财究竟是否需要回表计提,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净值型理财产品的未来。

光大试水FOF绝对收益净值型理财

什么是净值型理财产品?银监会于2014年12月发布的银行理财监管办法意见征求稿里有一个定义,即按照份额发行并定期或不定期披露单位份额净值的理财产品。

可以简单理解为,公募基金就是标准的净值型理财产品,获得的投资收益是多少,兑付给投资人的收益就是多少。公募基金公司作为管理人,仅收取管理费。

而银行目前主流的预期收益率类产品,兑付给客户的收益是固定的。对银行来说,负债成本固定,投资收益若高于负债成本,剩下的是银行的中间收入;如果低于负债成本,银行也会通过各种方法腾挪资金,把收益兑付给投资人。

至于净值披露问题,就涉及到资产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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