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打人就该被人肉?瞎扯!
作者:小艾
2016年4月17日,一条顺丰快递员被打的新闻,被刷上了微博热门话题。顺丰王卫,“不追究不配做顺丰总裁”的霸气回应,令不少网友拍手称快。
与此同时,车主的行为也引发了网友们极度的愤慨。他们人肉出了打人者的姓名、手机、车牌号、家庭住址,甚至籍贯和职业。仅一个多小时,打人车主就收到一百多个骚扰电话和辱骂短信。更有甚者,买了冥币和寿衣,寄去车主家。购买截图被晒出后,赞同者居多。俨然一场痛斥打人者的全网狂欢。网友们的全身似乎都环绕着正义光环,一闪一闪,比小星星都亮。
但这背后,却总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有古怪的地方,就有探寻。我翻开网页一查,这网页歪歪斜斜的每页都写着维护正义。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页都写着的四个字是“网络暴力。”
对于这四个字,我们并不陌生。从2012年上海虐猫女事件,到2015年人肉搜索第一案“白领死亡博客”。及至去年的“成都女司机别车被打”,“优衣库”事件,以及火遍全网的“良辰体”,网民这个虚幻的群体,爆发出了巨大的能量。
顺丰一事,人们难免对车主充满了愤怒。快递小哥一直跟在车主后面道歉,反遭掌掴。事后,双方以400元赔偿私了。难道,人的尊严就只值400块么?特别是,快递这个行业,是人们眼中的弱势群体,一贯奉行“谁弱谁有理”原则的网友,很容易被点燃。
车主打人的确有错,但问题的关键是,网友可以代行执法之权么?
法律保障每一个公民的合法权利,即使是打人者,他的隐私权也是受到保护的。有权对他进行调查的,只有公安和司法机关。
车主打了快递小哥,网友就可以对他进行辱骂么?
这个逻辑并不陌生,张爱玲的那句“汉奸妻,人人可戏之”,其实是同一个意思。以正义为名,对他人施加“惩罚”,自以为热血,其实是一种更大的不正义。因为,当每一个人都变成了执法者,每一个人都以各自的标准去判断是非,法律也就不存在了。正因为标准千差万别,所以,法律,这一以契约精神为基础,具有最高约束力的行为准则和惩罚规定才会出现。这也就说明了,以全民执法为内核的人肉搜索,在大多数时候,只能沦为暴力。
那么,网络暴力的参与者,具有哪些共同的特征呢?
一、拒绝思考,基本呈现出一种“脑子被僵尸吃掉了的状态”。常见的逻辑有:
他在道德上有缺陷,我就可以攻击他。
他在道德上有缺陷,我就可以爆他隐私。
他在道德上有缺陷,我就可以辱骂他的家人。
这种逻辑,甚至连“以牙还牙,以眼还眼”都算不上。因为,当事人并未伤害你,你去报复,未免有些“家住海边管太宽”的嫌疑。一个具有正常思维能力的人,都可看出其中的不合理。但卷入群体的人,此时智商已经为负了。所以,珍爱智商,远离网暴。
二、情绪化。
情绪的宣泄,大于“维护正义。”深处群体中的人,会感到一种残忍而又巨大的力量,将日常生活中的虚弱感一扫而光。一个在现实生活中屡屡受挫的人,到了网上,或许就是那些骂人骂的最起劲的键盘侠,似乎身怀十八般武艺,天下大事,尽怀于胸。此时,令他享受的是那种力量感,那种氛围,事实真相是怎样,并不重要。在2013年的“花季少女投河案”中,网曝证据,并不足以证明少女偷窃。但网友已宣判了这一罪行,并对少女进行谩骂攻击,致使其不堪重负,投河自尽。键盘敲击出的每一个字,都沾着鲜红的血液。
三、去责任化。
当一个群体,去做一件事,每个人参与其中的人,都有责任,但每一个人,又都没责任。人人都可以说自己是一时糊涂,受到了他人蛊惑。当年的红卫兵,如今的网络暴力,不外如是。但恰恰是这样的人,最容易造成可怕的后果。
顺丰事件里,起初,快递小哥是弱势群体,而后,面对网络暴力,车主又变成了弱势群体。登报道歉,仍不能止网友泱泱之口。环环相扣的背后,无非是一种欺负弱者,寻找尊严的阿Q精神。
顺丰一案,以车主被刑拘10天结束。但网络事件,却不会终结。下一次,这把怒气之剑,又会指向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