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监管时代”倒计时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P2P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最快将在两周内下发,而在这之前,记者对P2P行业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调查。目前,P2P问题繁多,并且爆发了一系列风险事件,问题主要体现在:“信息中介”变身为“信用中介”,刚性兑付普遍化、多重业务交叉以及信息披露严重不足等,这些因素导致风险积累。针对这些问题,记者对P2P监管提出六条建议,希望行业健康发展。
本报记者 李维 北京报道
导读
“如果P2P能兼营理财产品销售,他的信息中介的定位就会出现问题,反而会成为一个代销平台。” 东北地区一位地方银监人士称,“在同一平台下,债权标的和其所代销的金融产品在概念上一旦发生混淆,很容易对投资人形成误导;如果平台有意为之,那么还会衍生道德风险。”
P2P行业的“监管时代”正在迎来倒计时。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日前从接近监管层人士处了解到,有关P2P(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平台)的监管办法最快有望于两周内征求意见,而监管层对P2P行业所拟定的监管边界也将随之浮出水面。
“最快的话,两周内就会征求意见,意见稿释放的监管思路和之前预期的没有特别大的出入。”一位接近监管层的P2P负责人透露,“比如仍然要坚持信息中介定位,实施一些禁止调控,同时采取地方行业协会等组织来配合监管。”
一边是监管规则的步步靠近,P2P的行业规模不断增长,据零壹财经统计,2015年前11月的P2P规模已突破1.25万亿;另一边则是部分问题平台违约跑路、涉嫌违规被调查等现象仍在层出不穷。
记者日前调查发现,目前P2P行业仍然存在本息兜底普遍化、多重业务交叉化以及信息披露严重不足多重问题,而以上现象能否在监管规则落地后得以化解,无疑考验着管理部门的智慧。
刚兑乱象背离“信息中介”定位
目前,P2P行业走向合规的主要障碍,来自于其信息中介的实质定位仍然无法实现,由于行业性的刚性兑付无法打破,其背后潜藏的风险积聚、转移等问题尚不得化解。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调查多家P2P平台了解到,目前P2P行业性的刚性兑付“潜规则”仍然普遍适用。
由于《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提出禁止平台提供担保、增信,多数平台目前已放弃“自兜底”的担保模式,转而将“刚性兑付”的期望寄托于风险备付金机制或第三方担保、投保等渠道。
例如,有利网的部分融资项目就采取了第三方合作担保模式,其引入担保和小额信贷机构作为合作方,并宣称“合作机构为其推荐的每一笔借款提供100%连带责任担保,进行全额赔付”,而开鑫贷、翼龙贷、PPmoney等平台也存在此类情况。
此外,宜人贷、人人贷等平台则采取自设“风险备用金”或“风险准备金”的形式对逾期债权进行兑付的模式进行“曲线增信”;同时,向上金服等平台所采取的保险公司投保模式也代表了P2P平台外部增信的一种新趋势。
上述外部增信措施下的刚性兑付现象,仍然是阻碍P2P摆脱信用中介身份的直接障碍。
“P2P的资产都是正规金融机构不要的,属于次级资产,坏账率必然高于银行,现在平台刚性兑付的做法是将这些坏账自我消化。”一家国有大行公司业务部负责人指出,“自我兜底的规则下,如果平台的利润无法弥补坏账,那么平台就会出现亏损。”
“在引入外部增信的情况下,平台的风险还将会向这些增信机构转移;反过来讲,外部机构的风险也将导致平台出现风险暴露。”前述负责人称。
自利式兜底的“囚徒困境”
为何刚性兑付无法被打破?
21世纪经济报道调研采访多家P2P人士发现,多数平台之所以要保证平台债权的本息兑付,一方面是为了顾及其平台的资产信誉,另一方面则将其解释推脱为“保障投资者利益”的动机。
一位P2P高管就辩称,“去担保化”也是平台方的诉求,但之所以实施保障本息,实际上是为了照顾投资者的诉求。
“担保、不担保其实都说了两三年了。区别无非就是没有能力的就算愿意担保也没有那个实力,风险爆发就困难了。”北京一家P2P负责人的罗某就如此评论,“反正行情就是大家都不想担保,只是为了让投资人心里稍微舒服一些,所以才有了那么多本息保障。”
事实上,该高管有关“照顾投资者心理”的解释看似“高尚”,但在一定程度上却也暴露出P2P公司自利式兜底的普遍性以及背后的行业问题。
一方面,多数P2P的刚性兑付虽然在部分期限内保障了投资者利益,但其背后动机仍然在于增加平台资产的信用商誉,以扩大其资产规模与盈利;另一方面,多数P2P以保障投资者本息之名义采取刚性兑付策略时,已让P2P背离了信息中介的定位,并异化为准信用中介。
若监管层持放任态度,绝大多数P2P将出于前述动机,争先恐后地为平台引入各类增信措施,并陷入恶性竞争的囚徒困境,并催化行业风险的进一步积聚与扩散。
此外,仅强化平台信用,而不培养投资者风险意识的行业惯性,将导致P2P行业出现“劣币驱逐良币”、“强者驱逐弱者”的现象,而部分强势平台依托信用兜底实现野蛮扩张后,其风险势能也将放大,在一些特殊情况下,甚至可能衍生出“大而不能倒”的道德危机。
“担保、兜底的问题大家都清楚,但不会有人捅破这层窗户纸。”西部地区一家P2P平台运营负责人坦言,“因为你给客户违约了,那么客户就会转投别的平台,行业竞争太激烈,这是劣币驱逐良币, 敢于打破刚兑的平台反而不仅不会被监管层鼓励,而且会被追究责任。”
创新业务交叉暴露监管盲区
摆在P2P行业合规性面前的第二道障碍,则是诸多P2P同时存在基金销售、自动债权投资、定向委托投资理财等其他业务的问题。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调查多家P2P平台发现,P2P在经营债权信息中介业务的同时,还在同时经营其他业务。
该现象在行业主流平台中并不鲜见。例如人人贷在其网站开设债权业务的同时,其还存在公募基金代销、薪计划(现金流归集自动投标)、U计划(债权自动投标)三大类业务;而网信理财在经营网贷业务的同时也在经营着专项理财(定向委托投资)和为私募基金提供认购入口的业务。
事实上,P2P在经营债权信息中介的同时兼营基金销售、理财产品发行等业务,将导致其平台存在一定的道德风险和产品定位风险。
“如果P2P能兼营理财产品销售,他的信息中介的定位就会出现问题,反而会成为一个代销平台。” 东北地区一位地方银监人士称,“在同一平台下,债权标的和其所代销的金融产品在概念上一旦发生混淆,很容易对投资人形成误导;如果平台有意为之,那么还会衍生道德风险。”
而在P2P平台多元化经营风险中,部分“创新”业务还存在缺乏有效监管的情况。例如陆金所、你财富、网信金融等平台下设的“定向委托投资”业务就存在缺乏对口监管约束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