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媒评祖孙照被造谣成老夫少妻
站长资源 2021-11-22 18:21www.dzhlxh.cnseo优化
随便找一张陌生人的照片
配上“有故事”的文字后发到网络上
以博眼球获取流量
……
近日,一张被当作“老夫少妻”的照片
引发了网友们的关注
和外公合影被造谣
当事女生:追责到底!
11月19日,一位名叫“飞哥在东莞”的网友图文并茂地发帖称:“73岁东莞清溪企业家豪娶29岁广西大美女,88万礼金+88万二房公寓+豪车一辆。”
消息在网上快速扩散后,有网友发现,照片系几年前一女生和外公拍的写真被盗用。
11月21日凌晨,名为“_Niki君_”的博主刊出长文,回应被造谣“老夫少妻”一事。
“_Niki君_” 表示,前几年为满足外公的心愿,她于2018年12月29日在小红书发帖晒出自己和外公游玩上海的照片,之后又陆续晒出自己陪外公拍的写真。
但近日被朋友告知,发现部分图片出现在某网络平台,并被写成了“老夫少妻”的故事:73岁东莞清溪镇企业家豪娶29岁大美女,88W礼金+一套80W二房公寓+豪车一台……
博主表示自己非常崩溃,对其生活已经造成困扰,并已经联系律师要严肃追责,她希望能将当事人行拘,还在收集证据。
11月21日中午,博主又发文表示:关于被造谣,一定刚到底。她表示,今天上午律师告知,她所希望的让造谣者被刑拘/行拘的处理办法都几乎不可能,甚至报警几乎无法立案。
律师告知,过往被造谣受害人(甚至上热搜程度的受害者)的维权费用甚至高达数10w之高,并且维权之路甚至按年计算的时候,这让她一度气哭到失言和崩溃。
博主表示,“最大的崩溃点在于,实在想不通也气不过凭什么我要承受这些!!我只想让造谣者受到应有的制裁和惩罚竟然会如此难!如此繁琐!但我依然会选择维权到底。我觉得只有这样才会给热爱造谣的人足够的威慑力。”
网友也纷纷表示:造谣一张嘴,辟谣跑断腿!支持维权!
涉事账号已被封禁
曾多次发布类似内容
据红星新闻报道,11月21日,记者在今日头条搜索“飞哥在东莞”时,显示的相关用户却是一个名叫“东莞故事会”的账号。
有网友称,这是因为对方在事情发酵后,先是删除了相关文章,后又将名字改成了“东莞故事会”。另据@_Niki君_贴出的相关截图显示,她曾向造谣者私信,希望对方不要乱写,并要求对方公开道歉,而对方的今日头条账号名称正是“东莞故事会”。
记者查看了这个账号发布的内容,发现在这个账号以往发布的图片里,所有图片均带有“飞哥在东莞”的水印,且相关的评论互动里,粉丝也均称呼号主为“飞哥”。在这个账号已发布的内容里,含有多篇类似上述内容的“老夫少妻”的内容。
记者通过今日头条私信询问对方是否为“飞哥在东莞”,以及是否有“造谣”Niki君“老夫少妻”一事,对方均未回复。
21日17时18分,头条号平台管理官方账号发布关于“飞哥在东莞”的处罚公告。公告称,近日网络上传播的“女生与外公游玩照被造谣是老夫少妻”一事得到网友广泛关注。平台收到用户举报称,头条号“飞哥在东莞”,现已改名为“东莞故事会”,将一位女生和自己外公游玩上海时拍的一组照片写成了“老夫少妻”的故事。经核查,该账号系编造谣言误导用户,挑拨公众情绪,平台已对该账号予以封禁处理。
律师建议:要及时固定侵权证据
据极目新闻报道,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郑晶晶律师认为,如果博主所说属实,“飞哥在东莞”的行为肯定构成民事侵权,从人格权角度,严重侵犯了当事博主的名誉权,受害人可以向法院提起网络侵权诉讼,要求其删除所有侵权内容,向受害人道歉并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至于是否构成诽谤罪,则要看诽谤行为是否能达到情节严重的构罪标准,难度相对会比较大。但受害人可以报警,要求派出所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郑晶晶律师建议,不管是哪种情形,首先要及时固定侵权证据,对互联网平台的侵权行为,可以通过司法区块链存证平台等新型方式及时保存证据,为后续维权追责扫除障碍。
人民日报:
把祖孙照造谣成“老夫少妻”,这样的“谣棍”必须依法严惩
亲情洋溢的祖孙照,被造谣成为老夫少妻,实在荒唐。对当事人来说,谣言严重影响了她的生活,并殃及其家人,真是“人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对社会来说,为了博眼球赚流量,毫无底线的行为伤害公序良俗。
目前造谣者已删除图文,并将账号名称“飞哥在东莞”改为“东莞故事会”,平台已对该账号予以封禁处理。显然,这事不能算完。受害者已联系律师维权,要求严肃追责。这种行为绝非删帖就能完事的。
翻检“飞哥在东莞”的旧帖,可知此人是“惯犯”。一些帖子内容,不是老夫少妻就是少夫老妻,且佐以“土豪”“美女”“豪车”等字眼,充斥着浓浓的轻佻气息。
不难判断,这是一个拙劣的营销号,干的是性质恶劣的勾当,为了博取关注无所不用其极。“开篇一张图,内容全靠编”,把充满亲情的祖孙合影配上“73岁东莞清溪企业家豪娶29岁广西大美女”的文字说明,太无法无天。受害者完全有权利拿起法律武器,向法院提起侵权诉讼,并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同时,他们为图私利,损害的是社会公益,有关部门理应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这样的营销号可不是一个人在“战斗”,其背后是一群人在疯狂。它们有个共性,眼里只有流量,为了吸引到关注度,瞎编乱造,信口雌黄,毫无底线。此类恶意营销已成为互联网公害,备受诟病,引发广泛谴责。
对此,监管部门对这种乱象理应零容忍,持续推进网络乱象整治行动,采取有针对性的举措,对这类个案坚决依法打击,以儆效尤,维护网络空间的清朗。网络平台不能作壁上观。无论是为获取流量和广告进行恶意营销,还是无中生有造热点,损害社会公益;无论冒用权威人士名义,发布谣言误导公众,还是炮制耸人听闻的标题,引发群体焦虑和不安……都在打击之列,平台不能为此类账号提供空间,不能让谣言长了翅膀在平台上乱飞,更不能听任这样的人换个“马甲”继续作恶。
网络绝不是法外之地,对屡教不改者依法从严查处!应揪住“飞哥在东莞”是谁在操作?这种无良账号背后有无黑色利益链?如何最大程度瓦解恶意营销账号的生存空间?在健全管理制度和机制上下功夫,以治标促进治本,以治本巩固治标。
深化网络生态治理没有终点。齐抓共管,激浊扬清,对营销号来一次“大扫除”,并铲除它们的生存土壤,才能更好地塑造和净化网络空间,建设网上美好精神家园。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不信谣、不传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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