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花12万买车位开发商反悔

站长资源 2021-12-12 19:44www.dzhlxh.cnseo优化
据河北广播电视台报道,石家庄市民任雪强反应,他在旭辉公元一期花12万认购子母车位,与置业顾问签完协议后却遭到对方反悔,突然让任先生再加价5万元,任先生表示不能接受。
 
任雪强向记者详细描述事件经过:他是2020年8月份买的旭辉公元一期的房子,今年9月25日车位进行开盘认购车位,他在9月26日下午定了一个子母车位,谈好了价格为12万,并在当天签订协议支付了5万元,9月27日把剩余的7万元也付清了。然而9月28日晚上,置业顾问的一通电话让他非常无语,电话里置业顾问说这个车位突然加价了5万元。
 
经过几番沟通,对方给任雪强提出了几个解决方案,不过他都给拒绝了。第一个方案是车位不同意这个价格卖给他,第二个方案是让他补齐差价,第三个方案是调换车位,可是调换的车位所在的楼栋与他居住的楼栋正好在对角上,距离太远。
 
旭辉集团石家庄分公司的赵经理表示,因为置业顾问想着给业主争取一个好一点的车位,想赶紧占上一个,在还没查价格的情况下就跟业主先签订了协议。
 
置业顾问承认协议确实是签订了的,任先生的12万元也是打到了公司的账户上,但是他表示,协议是他在没有核实价格的情况下签售的,属于他个人原因的工作失误。他能理解业主的心情,不过自己也没有权利贱卖公司资产。
 
对于当时签订的那份协议,对方称已经上交公司无法拿出来。
 
最后公司承诺,会与任雪强再次协商,妥善解决:置业顾问没有查清楚车位价格造成了一点失误,我们会积极跟公司去沟通,一定给客户一个比较合理的解决方案。
 
>>>网友评价
 
大部分网友认为,已经签订了协议就要有契约精神,按照协议内容来履行。
 
“太霸王了,视协议为空气。”
 
“既然合同已经签了,那就应该履行合同,一个失误是不能解释这件事儿了。”
 
“即然是你失误,你就负责失误所带来的相关后果。而且公司应该处罚这类员工,凭空里给公司找麻烦。”
 
“协议也是有法律效力的,如果公司不承认,售楼人员个人承担。”
 
“视合同为无物,没有一点契约精神,售楼处明显不占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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