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再被判刑13个月
站长资源 2021-12-13 18:24www.dzhlxh.cnseo优化
据港媒报道,祸港头目黎智英等8人涉及2020年6月的一起非法集结案,于13日接受香港法院判刑。其中,黎智英被判囚13个月;邹幸彤被判囚12个月;何桂蓝被判囚6个月;李卓人被判囚14个月;蔡耀昌被判囚12个月;梁耀忠被判入狱9个月;梁锦威被判入狱9个月;胡志伟被判囚4个月2星期。其中李卓人和黎智英的刑期与之前案件的刑期同期执行。
综合香港“东网”、《文汇报》报道,13日出庭的有8名涉案被告,其中3人为“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前“支联会”副主席邹幸彤及何桂蓝,他们此前否认罪名,不过法官日前已裁定黎智英及邹幸彤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名成立,而邹及何桂蓝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成。目前,黎智英正在赤柱监狱服刑,他在本案前已经因涉及3宗非法集结案件,共被判监20个月。
另外5人早前已认罪,分别为前“支联会”主席李卓人、秘书蔡耀昌、前“常委”梁耀忠、“常委”梁锦威及“民主党”主席胡志伟。
李卓人此前承认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及明知而举行未经批准集结共3罪。蔡耀昌、梁耀忠及梁锦威承认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2罪。胡志伟则承认1项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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