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家暴交警副支队长被查
站长资源 2021-12-14 18:15www.dzhlxh.cnseo优化
近日,一段“女子实名举报河南开封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张某涛”的视频引发关注,该女子表示,她遭到前夫张某涛的长期家暴。”他说打我打得太轻,应该把我打死”,女子还称张某涛家属也曾对自己进行威胁。11月29日,开封号纪委工作人员表示 ,他们已按程序将举报文件交由驻开封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办理,案件正在调查中。
什么是家暴?
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可以认定为虐待。
遭遇家暴时该怎么办呢?
1.一定要第一时间报警,或者向妇联和其他单位寻求帮助
依据《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三条:“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
2.收集家暴的证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可以根据公安机关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证据,认定家庭暴力事实。”若遭受家庭,尽可能及时、全面收集证据。
能采取什么样的措施?
1. 制止家暴行为。《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五条:“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
2. 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3. 加害人承担行政或刑事责任。《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三条:“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三十四条:“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给予训诫,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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