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获拆迁款前妻分走近一半
站长资源 2022-10-06 16:03www.dzhlxh.cnseo优化
男子房屋拆迁获56万元补偿款,消失18年前妻现身分走21.6万,男子获56万拆迁款前妻分走近一半。大致意思说的是:1984年,李某、刘某登记结婚,将婚内购置的砖瓦平房加建为二层楼房。2003年,妻子李某外出后便再也没有回家,一直音讯全无。2009年,丈夫刘某向法院起诉离婚,因李某下落不明,法院依法缺席判决准许离婚。2021年4月,李某、刘某原来居住的房屋被征收,共获得征收补偿款56万余元。没想到两个月后,消失18年的李某突然出现,并向大通湖法院起诉刘某,要求平均分割房屋拆迁补偿款。对此刘某自然很不满意,他认为双方已判决离婚多年,应视为妻子早已放弃财产分割权利。最终,法院判了刘某支付李某房屋拆迁补偿款21.6万元。我认为这就是一个典型的钱能解决穷人问题的案例,且听我一一道来:
当然了,这一事情,微博上也是两派对立,有人认为这个是婚内财产,既然是婚内财产,当初离婚的时候没有分割,那么现在当然可以分割;也有人认为:你都离家出走那么多年了,法院也判决离婚了,法院的判决离婚就失去了婚前的任何权利和义务,所以再来分割财产不合理;也有人认为女方是所谓的渣女,理由是:当初说走就走,如今分钱了又回来了。
其实,我想说:法院的判决其实已经很圆满了,毕竟现在是曾经的房屋获得了相应的多的钱款,而且双方又是曾经的夫妻,房子也算曾经的夫妻双方共同财产,虽然法院已经判决离婚但上次的离婚也属于特殊情况(当然从道德上来说:女方不离而去实在是让人不齿),现在能够用钱去解决的问题,那么基本上也不是什么太大的问题,毕竟分割的也只是这部分房屋的补偿款,其他的也没有,所以为了社会和谐、为了公平女方拿走一半的补偿款也就在情理之中了。现在一次性解决双方的婚前、离婚后的问题,男子又有什么不可放下的呢,何况手上还有20多万,无非就是到手多一点,少一点而已。
如果是我的话,虽然很生气也想不通,但毕竟曾经的情分还是有的,找人调解一下,双方好好协商协商,也是一样要花钱给对方的,心宽一点,如果没有拆迁,可能连这56万都没有,没有福气拥有更多,那就接受现状,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
心态很重要,其实我的想法就跟电视剧天道理得像小丹说的那句话:只要不是我觉到,悟到的,你就给不了我,给了我也拿不住。德不配位,你得到的东西,最终也会失去。即使“送”给你,你也“接”不住。所以这个男子拿到手全部的补偿款之后,付出一半出去,依然还有一半,已经很不错了,完全不用强求贪心全部,当然了,如果不是意外之财,是自己双手一点点挣来的,积累来的,那么拿的最稳,谁也无法抢夺走。
普通人经济条件好了,有钱了,无论是吃、住、穿、行,都是没有问题的,甚至于很多人愁的娶老婆彩礼、住房、车子都是没有问题的,家里的父母受到病痛的折磨时也能够轻易解决,这就是普通人的所面临的的基本生存,这也是为何大多数人都期待着能够多一点钱,当然,我也期待能够多挣点钱,依然在奔波不停的道路上走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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