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放行!海淘新政前跨境电商进口商品免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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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长之家(Chinaz.com)4月19日消息 为了解决跨境电商税改新政前已入区进口商品处理问题,海关总署办公厅近日下发了一份《关于执行跨境电商税收新政有关事宜的通知》。针对已入区或已在运输途中的进口商品提出解决办法。
对于跨境电商来说,这可以说是一个过渡期政策。根据通知,海淘新政前,跨境电商进口的商品无论是否属于正面清单的范围,均可免领许可证直至售完。
以下是《通知》原文:
关于税收新政执行中需要明确的问题
(一) 有关个人年度购买限额起算时间问题
税收新政规定跨境电子商务个人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0000元。为便于操作,年度按照自然年计算,其中2016年自4月8号算起。
(二) 有关于已入区进口商品处理问题
对4月8日(含4月8日)前运抵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者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跨境电子商务进口商品,不论是否属于正面清单范围,均允许电商企业免于补领许可证和通关单,直至售完。具体销售对象年度销售限额税收征管和海关监管等按照税收新政和总署发的公告执行。
(三) 有关已在运输途中的进口商品处理问题
对4月8日(含4月8日)前虽未入区但已经从境外启运尚在运输途中的跨境电子商务进口商品,海关验核相关合同签订日期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启运日期后,允许相关商品入区,并按照本通知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原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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