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pi酱要融资很容易,想复制?免谈!
摘要: Papi酱们融资之后一定会走向PGC,并且会将用户经营作为最核心的事情来做。网红经济的本质是用户经营,明星经济的本质是媒体传播,这是两者最本质的不同。
针对2016年现象级的“Papi酱”,此前在钛媒体已撰文两篇,分别是《短视频成内容创业风口,想要跟Papi酱飞上天却不容易》、《“网红”被重新定义,明星经济正在发生变化》,就在文章发出之后不久,有消息称,Papi酱作为“2016年第一网红”正在洽谈融资,估值高达10亿;还有消息称是Papi酱的经纪公司,同时是Angelababy的经纪人(Papi酱的同班同学)的公司出来融资,故事是“要批量生产一千个Papi酱”——但Papi酱已对外明确其没有经纪公司。
Papi酱融资,我相信会很快发生,但有经纪公司要“批量生产”Papi酱,恐怕只是幻想——因为Papi酱不可复制。
网红巨额融资并非天方夜谭
这是一个似曾相似的场景,2014年在罗辑思维火爆起来之后,其以1亿元估值融资的消息不胫而走。许多人点评这估值是虚胖,是泡沫。当时我的观点是,1亿元的估值并不浮夸,这是“罗振宇”这三个字的价值;没有罗胖,一切都化作泡影。事实证明了我的观点:2015年10月,拥有530万用户的罗辑思维完成B轮融资,估值高达13.2亿,一年时间翻了10多倍。
表面上看,“罗辑思维”与“Papi酱”没有任何区别。产品都是内容,形式均是视频,均具有鲜明的人格特征,并且不断输出内容。区别只有一点:罗辑思维是PGC的,即公司化运作、专业人策划,分家之前,申音这位营销大腕功不可没,现在内容产出、社群电商等方面均是专业团队支持。Papi酱则相反,纯UGC,但据我了解其并没有专业团队操刀,没有经纪公司,Papi酱出道、成名完全靠自己。未来商业化探索或许会引入合作伙伴,但眼下她似乎还没考虑这件事情。
不过,网红的核心价值在于“网红”这个人本身,与她使用什么商业模式并无太多关系。因此如果Papi酱宣布,她成功以10亿估值融资我不会大跌眼镜。Papi酱是一个品牌,一个IP,一个具备源源不断产出内容能力的个体,在内容创业和短视频兴起的当下,是可遇不可求的优质标的,至于说它商业化探索尚未启动、粉丝属性不够清晰这些问题,反而意味着她更具可塑性。Papi酱具备很高的价值,至于是10亿还是1亿,Just a number——估值体现投资人对价值的预期,值不值局外人说了不算。
网红融资之后必然走向PGC
网红融资与自媒体融资一样,投资者投的不是一个项目,而是一个人,这蕴藏着较大的风险。
《蛮子文摘》一度很火,但因为众所周知的原因,它在一夜之间就灰飞烟灭了;罗辑思维估值13亿,在申音和罗振宇分家之后,申音出局、罗辑思维的发展与其再无半点关系。总之,押宝一个人,比押宝一个团队、一个产品、一个模式,风险都大了不少。
不过,投资有风险是必然,只要有收益,就会有人铤而走险。去年,多个自媒体凭借着微信公众账号融资,相信接下来越来越多的“视频网红”会成功融资。
几乎可以判定:网红融资之后,必然会走向PGC模式,即专业团队支撑、公司化运作。如果不走专业化运作并不需要融资(一个人要这么多钱干嘛?),反过来如果依然是“一个人打天下”对投资人而言风险更大,PGC则相对持续稳定,价值更高。
事实上,Zealer的王自如、关爱八卦成长协会的会长,在融资之后,均从个体走向了团队,从UGC走向了PGC,从内容生产者走向了用户经营者,倘若Papi酱融资,必然会迎来类似转型。
为什么说Papi酱不可复制?
网红与传统明星最大不同是“去中心化”的,借助于移动互联网强大的去中心传播能力,网红不需要星探发现,不需要经纪公司,不需要专业包装,通过微博秒拍这类达人平台,每个人都有机会收获粉丝、成为网红。事实上,Papi酱爆红完全是靠自己,在广为人知之前,她一直在单打独斗,并没有经纪公司操刀。并且,经纪公司想要“打造”Papi酱并不容易,批量复制更加困难。
传统经纪公司为什么能够批量生产明星?因为传统明星只要颜值高,或者有才艺天赋,就具备了被包装的条件,借助于强大的传统传播渠道,例如电视台,明星们被填喂给观众,实现“家喻户晓”。这种模式造就了Twins、TFboys这样的组合,形成了“偶像派”这一巨大的明星群体。
可是,去中心化的移动互联网时代,传统经纪模式不奏效了。不论是罗辑思维,还是Papi酱,这些“移动互联网土著明星”,无一不是靠特长取胜,而这些特长是不能总结概括的,更不能复制模仿,需要特定天赋,还有运气成分:Papi酱具备自编自演自导的条件,罗振宇有丰富的知识储备,任真天(唐唐)既有出色的创意策划能力又有独特的声音…
他们的独门绝技各不相同,不具备可复制性。因此,不论是经纪公司想要流水线批量制造“Papi酱”,还是后来者想要模仿“Papi酱”,都不可能成功。
“艺人”可以批量制造,“网红”不可以。不过,这并不会限制“网红”群体的壮大,正是因为不需要经纪公司这些传统的去中心化手段,每个人都可以结合自身特点去自我创造,成为网红。
用户经营是网红的终极较量
生于移动互联网的网红,进入专业化运作之后,要做大做强,必须要产品化——网红即产品,内容即服务,粉丝即用户。
网红如何对用户进行经营?
在Papi酱爆红之前,已有许多PGC的视频团队形成了规模,做的风生水起。这些团队的今天,就是Papi酱们的明天,它们在用户经营上的做法,值得Papi酱们,或者想要做“网红”的短视频创业者参考。
据笔者观察,优秀的PGC视频项目均有一个共同点:在秒拍、优酷等平台蹿红之后,十分注重将用户带到微信、微博、贴吧、Q群等去中心化的平台——表面上看是为了将视频分发到更多渠道,实际上是这些平台更适合聚集粉丝。
与之对应,不乏有一些视频项目,因为与优酷等平台“关系好”而被推荐,播放量十分可观,但因为不注重“自有平台”的用户经营,未能成大器,知名度仅限于某平台,用户“看完即走”。
据笔者观察,知名PGC视频项目在用户经营上都十分注重微信、微博、贴吧和QQ群四大平台,大家各有侧重,具体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