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欧洲全面施行“被遗忘权”成致命伤:下一
欧盟最高法院裁决
欧盟最高法院去年5月裁定,允许用户从搜索引擎结果页面中删除自己的名字或相关历史事件,即所谓的“被遗忘的权”。根据该裁决,用户可以要求搜索引擎在搜索结果中隐藏特定条目。随后不久,谷歌宣布已开始根据欧盟最高法院的裁定,在搜索结果中删除一些特定内容,给予用户“被遗忘权”。
自去年5月以来,谷歌在欧洲接到了用户的100多万次信息删除请求,谷歌已执行了其中的41%。需要指出的是,谷歌并没有在旗下所有版本的搜索网站中执行“被遗忘权”。也就是说,“被遗忘权”只在欧洲版本的谷歌搜索结果中生效。
法国数据保护机构国家信息与自由委员会 (以下简称“CNIL”) 今年6月在一项声明中称,谷歌所有版本的搜索网站都要执行“被遗忘权”, 不只是欧洲网站。否则,CNIL可能启动一项制裁程序。
谷歌担心了:这是原则问题
7月份,谷歌拒绝了CNIL的要求。谷歌全球隐私顾问彼得·弗雷施舍(Peter Fleischer)在博客中称:“作为一个原则问题,我们并不同意CNIL在此问题上的要求,我们已经要求CNIL撤回其正式通告。”
周一CNIL公开表示拒绝的,正是谷歌要求其撤回通告的这件事。CNIL称:“CNIL总裁拒绝了谷歌的非正式上诉。”CNIL一发言人称,谷歌已被要求立即执行“被遗忘的权”,允许法国民众要求谷歌删除其所有网站上的敏感信息。
如果谷歌拒绝执行,则CNIL在未来两个月内会准备制裁谷歌,最高可能被罚款15万欧元(约合16.9万美元)。如果再犯,将被罚款30万欧元。
“被遗忘权”即将在美国实现?
今年7月份,美国消费者权利组织Consumer Watchdog隐私主管约翰·辛普森(John Simpson)曾致信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敦促FTC要求谷歌在美国执行“被遗忘权”。
不知道中国的监管当局什么时候能够立法,为我国广大网民实现这个权利。